
專利布局如今已成為專利界的顯學,但凡一個專利代理人、知產律師的簡介里都要寫上的專利布局規劃幾個字。馬天旗編著的《專利布局》一書中這樣為專利布局定性。
專利布局是一個為了達到某種戰略目標而有意識、有目的的構建專利組合的過程。
也即專利布局是專利組合的構建方式,有價值的專利組合是專利布局的目標。但在實際工作中發現,專利布局更多的是被當做一種發現可專利的技術方案的手段,諸如在機械產品領域,有以下諸多技術主題可以申請專利。
是否意味著在這幾個主題都一個不漏的申請專利,專利布局就完成了,就算形成了一個專利組合呢?至少會避免專利組合缺失引發的包圍戰—杜邦VS 特安綸一文中特安綸的窘境吧。
答案并非如此。這只是無目的、無規劃的全盤申請,把能申請的技術方案都申請專利,實在稱不上專利布局,叫專利湊數,肯定更恰當些。
如果做到這種程度還不夠的話,還需要做什么呢?
專利權本質上一種具備一定打擊面積的排他權利,同手機抓在手里來公示權利,房本通過地址和平米數來公示權利不同的是,專利權是通過權利要求書中的文字來劃定保護范圍的。與清朝初期八旗子弟騎馬畫圈決定土地歸屬的方式頗為相似。
但是自己手頭這個專利權所處的地兒是鋼筋混凝土高樓大廈,抑或是白山黑水大草原,我們的企業常常是兩眼一抹黑。在這種狀態下何談專利布局呢,就像打游戲,地圖還黑著呢,談何設計戰略戰術啊。
所以啊,所謂有意識、有目的的構建專利組合首先就是得知道所處技術領域的實力狀況,大家的馬都圈了哪些地,大草原還哪里有空地可以跑,這才能根據不同的狀況來打造自己的專利組合。而了解這些情況的方式,就是專利分析。
也即專利布局要以專利分析為先導。
無論是技術脈絡分析、技術熱點分析,還是競爭對手分析、技術功效矩陣分析,對于專利布局的意義都是一樣的,就是為專利布局準備個地圖。根據地圖中展示的狀態,結合企業自身的情況和市場的競爭態勢,制定不同的專利布局策略,形成有針對性的專利組合。
除此以外,專利布局還要從專利的本質屬性—排他權出發考慮,排他權之所以能夠發揮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專利侵權的舉證難度,或者說權利要求可視性。高可視性意味著權利要求劃定的保護范圍可以比較方便的同侵權產品進行比對,舉證難度低。
這就需要企業在提供技術交底書以及審閱專利申請文件時,注意權利要求中描述的應是外化的、可以被大家觀察到的技術特征。
貿促會的李鎮江老師曾經在一篇文章中指出,易于侵權舉證的計算機程序相關的權利要求應該具備以下三個特征:
1、用外在容易感知的特征撰寫(直觀可見的、可直接測量的、容易拆卸分解的)
2、針對可能檢測到侵權的所有產品撰寫,不是針對申請相應的上市產品的特定結構撰寫;
3、撰寫時最好能構想出一個侵權檢測的場景,按照該場景去撰寫。
還可以采取的辦法是注意產品與專利及權利要求的聯系。與產品關系越密切的專利越重要。企業專利管理應注意建立產品與專利的映射表,不要脫離產品孤立的談技術、談專利,而應該將專利布局策略同企業的市場戰略有機的結合起來。這樣后續決定專利存廢,抑或比較與競爭對手專利實力時也會更加直觀方便。
當然了,還有一點很重要,就是要結合自己所處領域的特點,假設競爭對手抄襲我方技術或者在專利上與我們產生對抗的話,可能會采用哪些辦法,我們是否需要在產業鏈上布局專利申請以避免出現特安綸的悲劇。這種思考方式根植的也是專利的排他權屬性。
最后還要強調專利布局中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要擁有問題,正如Donald S. Rimai所說的。
擁有問題而不僅僅是問題的具體解決方案是構建有價值的專利組合的關鍵。
企業研發的思路當然是針對市場或用戶需求尋找到一個最優的產品方案,但從專利保護的角度來講,卻要逆向去盡可能的窮盡解決這個需求的所有類似方案,因為擁有具體方案是不夠的,構建一個有價值的專利組合,關鍵是擁有問題。否則就會給競爭對手留下規避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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