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發明人而言,他們可以要求專利保護。 這也是運用法律保護其合法權益的一種方式。 但是專利保護的目的是什么? 這要求每個人停止相關的理解。 在什么條件下可以中止專利授予,每個人都必須有清楚的了解。 上面的編輯器整理了以下內容供您回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包括哪些專利維護對象? 一項發明是針對產品的形狀,方法或改進提出的一種新的技術方案。 2.本實用新型是針對產品的形狀,結構或組合提出的一種實用的新技術解決方案,是一項很小的發明; 3.外觀設計是一種新穎的設計,從外觀,圖案,顏色或組合方面考慮,在美學上令人愉悅,適合工業使用。 授予專利的條件是什么? 我國專利法中為不同類型的發明授予專利的條件不同。 專利發明和實用新型應該新穎,有創造力和實用性。 新穎性是指在國際申請中尚未宣布任何不同的發明和實用新型,也未在請求日期之前在國際范圍內使用過。 以其他方式為公眾所知,并且沒有其他人向專利局提出要求并記錄在請求日當前發布的專利請求文件中的不同發明和實用新型。 發明性是指在相同請求日期之前的現有技術。 相反,本發明具有突出的基本特征和明顯的改進。 本實用新型具有基本特征和改進之處。 實用性是指本發明和實用新型可以制造或使用,并可以產生積極的效果; 授予專利權該外觀設計應與請求日期之前的國際出版物中公布的外觀設計不同或不同。 當然,并非所有發明都可以要求。 我國的專利法涉及:(1)迷信發現;(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4)動植物的種類;(5)通過核轉化獲得的材料 (6)違反國家法律,社會道德和妨礙公共利益的發明,不得授予專利權。 相關知識:專利權人享有什么權利? (1)專有權。 專有權也稱為專有權。 《專利法》第11條:授予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后,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未經專利權人同意,任何單位和團體不得執行專利,即不得轉讓專利權。 供消費的目的是制造,使用,出售,出售和出口其專利產品,也許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出售,出售和出口根據專利方法間接獲得的產品。 (2)承諾執行權承諾權,即使用權,是指專利權人有條件地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 詳細地說,專利權人(許可人)簽署了一項合同,允許其他人(稱為應許方)在一定條件下使用專利發明的全部或部分技術權利。 (3)轉讓權。 專利權的轉讓是指專利權人作為轉讓人將其專利轉讓給另一方(受讓人)的所有法律行為。 專利權的轉讓已經改變了所有受專利權保護的人的思想,原始專利權持有人不再擁有該專利權。 有兩種轉讓專利權的方式:合同轉讓和繼承轉讓。 合同轉讓是自愿進行的,例如通過銷售,交換,捐贈,技術股份等轉讓專利權; 繼任轉移是出于法律原因的轉移。 當專利權人(自然人)去世時,專利權將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轉移給具有繼承權的人。
延伸閱讀:
企業申請專利的最佳時機及專利保護策略
公司怎么保護自己的專利?
專利保護的界限是什么?